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科學與證據
SCIENCE AND EVIDENCE 
開課學期
95-1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法律研究所  
授課教師
王兆鵬 
課號
LAW5190 
課程識別碼
A21 U2170 
班次
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三7,8(14:20~16:20) 
上課地點
社法14 
備註
與大學部合開與程曉桂合開
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
總人數上限:100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科學與證據
鑑定結果常決定審判之結果,鑑定之科學知識又常為法律人所欠缺,職司審判之法律人,如何在「無知」之情形下評估「專家」之鑑定意見?本課程將針對實務常生之鑑定問題,對法律人介紹科學證據與科學知識。將邀請各不同領域之專家學者介紹科學證據之意義、理論、實務之問題。以下為初步擬議的主題與上課的週數﹕

主題 週數
法律規範與基礎理論 3
統計資料證據 1
火災鑑識 1
聲音辨識 1
槍彈證據 1
測謊證據 2
DNA證據 1
指紋證據 1
化學證據 1
文書鑑定 1
物證詮釋與現場重建 2

本課程設計,以大學部學生為主要對象,研究所學生亦得修課。有些課程必須至刑事警察局上課,修課同學應自行前往。期末考成績佔總成績之70%,其餘30%則以出席率及上課表現決定。研究所同學得選擇參加期末考試或提交研究報告。

 

課程目標
 
課程要求
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無資料